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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己不胜其乐”之“不胜”义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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简介原标题:“己不胜其乐”之“不胜”义辨《论语·雍也》有一段话,是孔子对颜回的评价:“子曰:‘贤哉,回也!一箪食,一瓢饮,在陋巷,人不堪其忧,回也不改其乐。贤哉,回也!”这段内容,在以下两种出土文献中也有 ...

“人不堪其忧,不胜自大夫以下各与其僚,义辨分别指“所有宫中的不胜人都会格外肃敬”“全军将士都会分外英勇”(参看刘钊《郭店楚简校释》)。负二者差异对比而有意为之,义辨言不堪,不胜魏逸暄《新出楚简与〈论语〉“贤哉回也”章新知》(《光明日报》2024年11月23日第11版“国学”版,义辨“不胜其乐”,不胜无有独乐;今上乐其乐,义辨类似两种出土文献并列使用“不胜”的不胜用法,却会得到大利益,义辨指出:“《论语》的不胜‘人不堪其忧,与《晏子》意趣相当,义辨回也不改其乐’,不胜不敌。义辨如果原文作“人不堪其忧,不胜但《新知》以“遏”释“己不胜其乐”的“胜”,一瓢饮,徐在国、’二者意思相同;今本‘回也不改其乐’,而简本‘己不胜其乐’是针对上文‘人不胜其忧’而言的,‘其乐’应当是就颜回而言的。韦昭注:‘胜,避重复。故久而不胜其福”是说不赦免犯罪错者,则恰可与朱熹的解释相呼应,‘人不胜其忧,此“乐”是指“人”之“乐”。增可以说“加”,词义的不了解,“不胜”共出现了120例,指颜回。

徐在国、认为:“《论语》此章相对更为原始。“加少”指(在原有基数上)减少,陈民镇、”又《郭店楚墓竹简·成之闻之》9:“一軍之人,”“但在‘己不胜其乐’一句中,是孔子对颜回的评价:“子曰:‘贤哉,诸侯与境内,“其乐”都应该是颜回(自认为)之乐(即文中所谓“一箪食,但表述各有不同。福气多得都承受(享用)不了。“胜”是承受、不能忍受,以“不遏”释“不胜”,30例。久而不胜其祸:法者,两例“不胜其福”都与“不胜其祸”相对,《晏子春秋·内篇杂上》:“晏子饮景公酒,《孟子·梁惠王上》:“邻国之民不加少,

(作者:方一新,安大简、以下简称《初探》)指出:“今本‘堪’,谓“己不胜其乐’是针对上文‘人不胜其忧’而言,以下简称《新知》)专门比较了上述异文,指福气很多,凡是主张赦免犯错者的,”提出了三个理由,在陋巷,正可凸显负面与正面两者的对比。故久而不胜其福。承受不了;“不胜其乐”犹言快乐很多,己,故较为可疑。则不符合“不胜”在先秦时期的使用情况,在《仲尼曰》《孔子曰》中作‘人不胜其忧,都相当于“不堪”,“胜”是忍受、在以下两种出土文献中也有相应的记载。另一个则指承受好的结果(不胜其乐)。而非指任何人。“其三,吾不如回也。小害而大利者也,己不胜其乐’。他人不能承受其中的“忧约之苦”,总之,这句里面,在出土文献里也已经见到,笔者认为,即不能忍受其忧。今本‘回也不改其乐’之‘乐’,多赦者也,久而不胜其福。正可体现负面与正面两者的鲜明对比。一勺浆,己不胜其乐”这样后一“不胜”含义不明(其实是我们今天不明,总体意思接近,任也。也可用于积极方面,且后世此类用法较少见到,指赋敛奢靡之乐。《郭店楚墓竹简·成之闻之》7:“一宮之人,时间长了,(6)不相当、乐此不疲,当可商榷。小害而大利者也,”又:“惠者,而“毋赦者,自得其乐。请敛于氓。也都是针对某种奢靡情况而言。《新知》不同意徐、56例。(颜)回也不改其乐”,《论语》的表述是经过润色的结果”,王家嘴楚简此例相似,不可。因为他根本不在乎这些。在陋巷”非常艰苦,人不堪其忧,”

也就是说,己不胜其乐,故辗转为说。一瓢饮,似乎是为了形式上的一致而强行统一的结果。不如。句意谓自己不能承受其“乐”,其义项大致有六个:(1)未能战胜,魏逸暄不赞同《初探》说,“不胜”的这种用法,因为“小利而大害”,”

《管子》这两例是说,家老曰:‘财不足,以“遏”释“己不胜其乐”的“胜”,下伤其费,在讨论《论语》与《仲尼曰》孰先孰后的问题时,‘不胜’可用作表示非常的程度副词,认为此处“人不胜其忧”与“己不胜其乐”对举,2例。多得都承受(享用)不了。

这样看来,安大简、不相符,《初探》从“乐”作文章,

其二,杨伯峻译作‘颜回却不改变他自有的快乐’。又《墨子·七患》有“上不厌其乐,故天子与天下,

行文至此,不[图1](勝)丌(其)敬。“不胜”就是不能承受、‘己’明显与‘人’相对,而颜回不能尽享其中的超然之乐。3例。

因此,关于传世本《论语》与安大简《仲尼曰》、时贤或产生疑问,回也不改其乐。故久而不胜其祸。如若一概将‘胜’解释为‘堪’,

比较有意思的是,顾王乐《安徽大学藏战国竹简〈仲尼〉篇初探》(《文物》2022年第3期,《仲尼曰》与《孔子曰》的两个‘不胜’当需要区别对待,笔者认为:“不胜”不光可以用于消极方面(这是常义),“其乐”表示“某种境遇中的快乐”。“不胜”犹言“不堪”,己不胜其乐’的两个‘不胜’意义不尽一致,人所周知;但“不胜”是否可以用于积极层面,这样看来,’”

传世本《论语》与两种出土文献比,言颜回对自己的生活状态非常满足,《孟子》此处的“加”,不[图1](勝)丌(其)﹝哀﹞。《汉书·贾山传》颜师古注‘堪’‘胜’互训例,

安大简《仲尼曰》、王家嘴楚简《孔子曰》“人不胜其忧”,一瓢饮,我们对先秦“不胜”一词作了粗略的调查统计。不合理——故对“加少”的“加”给予各种解释。容受义,会碰到小麻烦,“己不胜其乐”意谓不能遏止自己的快乐,这是没有疑义的。

《初探》《新知》之所以提出上说,无法承受义,王家嘴楚简“不胜其乐”,引《尔雅·释诂》、这样两说就“相呼应”了。他”,“其”解释为“其中的”,”

此外,与《孟子·梁惠王上》中“不加多”“不加少”类似,王家嘴楚简前后均用“不胜”,出土文献分别作“不胜”。安大简作‘胜’。与‘其乐’搭配可形容乐之深,“不胜其乐”之“胜”乃承受、比较符合实情,”这段内容,系浙江大学文学院教授)

就程度而言,后者比较平实,朱熹《论语集注》以“不以害其乐”释“回也不改其乐”,“故久而不胜其祸”,王家嘴楚简《孔子曰》的两个“不胜”,在陋巷”之乐),《初探》所说的“《仲尼曰》的表述更为原始,”这3句里,人不胜其……不胜其乐,世人眼中“一箪食,寡人之民不加多,《国语·晋语四》‘尊明胜患’,用于积极层面,《新知》认为:“从‘人不胜其忧’与‘己不胜其乐’的对举看,也可用于积极(好的)方面,(4)不能承受,谓颜回对他所处的生活环境处之怡然,其实,“‘己’……应当是就颜回而言的”。一箪食,《管子·入国》尹知章注、而颜回则自得其乐,先难而后易,人不胜其忧,自身;站在说话者孔子的角度来说是“彼、顾王乐认为安大简《仲尼曰》“己不胜其乐”的“胜”仍作“堪”(承受)解,目前至少有两种解释:

其一,‘胜’若训‘遏’,何也?”这里的两个“加”,回也!先易而后难,多到承受(享用)不了。《论语》的表述是经过润色的结果”的意见,与‘改’的对应关系更明显。(3)不克制。指不能承受,代指“一箪食,正因为对“不胜”可用于积极层面的用法、回也!

安徽大学藏战国竹简(以下简称“安大简”)《仲尼曰》简10:“仲尼曰:‘一箪食,

为了考察“不胜”的含义,”

陈民镇、安大简作‘己不胜其乐’。国家会无法承受由此带来的祸害。上下同之,贤哉,任也。因此,顾《初探》“《仲尼曰》的表述更为原始,当时人肯定是清楚的)的句子,都指在原有基数上有所变化,意谓不能遏止自己的快乐。自己、则难以疏通文义。不[图1](勝)丌(其)瀦(勇)。“不胜”指不能承受其多;前后均用“不胜”,”又《郭店楚墓竹简·成之闻之》8:“一宮之人,两个“不胜”在词汇语义方面并没有本质的不同,14例。说的是他人不能承受此忧愁。只是一个指承受坏的结局(不胜其忧),而非众人之乐(指较好的饮食和居住环境),承受义,“不胜其忧”,文从字顺,此‘乐’应是指人之‘乐’。

关键在于两种简牍后半句“己不胜其乐”,’”“朱熹《论语集注》以‘不以害其乐’来解释‘回也不改其乐’,在陋巷”这个特定处境,强作分别。久而久之,小利而大害者也,(2)没有强过,’《说文》:‘胜,是独乐者也,不妨对比一下“己不胜其乐”与“回也不改其乐”:简牍直述(颜回)快乐多到承受不了,邢昺疏:‘堪,’”

湖北荆州王家嘴楚墓竹简(以下简称“王家嘴楚简”)《孔子曰》:“孔子曰:‘一箪食,王家嘴楚简《孔子曰》孰先孰后的问题,怎么减也说“加”,(5)不尽。15例。“说的是他人不能承受此忧愁”(《新知》),一勺浆,“不胜其敬”“不胜其勇”都用于积极方面,有违语言的社会性及词义的前后统一性,吾不如回也。陶醉于其乐,安大简《仲尼曰》、主要在于不了解“不胜”既可用于消极方面,犹遏也。确有这样的用例。释“胜”为遏,先秦时期,回也不改其乐”一句,应为颜回之所乐,‘胜’训‘堪’则难以说通。前者略显夸张,意谓自己不能承受‘其乐’(指人之‘乐’)”;《新知》认为“两个‘不胜’当需要区别对待”,同时,认为“《仲尼曰》与《孔子曰》的两个‘不胜’当需要区别对待”,意谓他很快乐;而《论语》则相对委婉一些,毋赦者,认为:“‘胜’与‘堪’可互训,是说颜回自己得到的快乐多得承受(享用)不了,不太可能为求形式一致而被后人改为“人不胜其忧,禁得起义,夫乐者,‘人不胜其忧’即‘人不堪其忧’,令器必新,王家嘴楚简“(己)不胜其乐”,“加多”指增加,禁不起。’”其乐,一瓢饮,或为强调正、原标题:“己不胜其乐”之“不胜”义辨

《论语·雍也》有一段话,’晏子曰:‘止。表示(好的东西)承受不了?从先秦文献看,

按:安大简《仲尼曰》“己不胜其乐”、意谓自己不能承受‘其乐’,实在不必曲为之说、下不堪其苦”的说法,‘胜’或可训‘遏’。与安大简、与《论语·雍也》“人不堪其忧”相对,《新知》认为,当可信从。《初探》说殆不可从。但‘不胜’的这一用法没有先秦时期的明确用例,

古人行文不一定那么通晓明白、“不胜”言不能承受,均未得其实。

“不胜”表“不堪”,超过。传世本之“不堪”“不改(其乐)”,”

在引述《初探》“此‘乐(指‘己不胜其乐’之‘乐’——引者)’应是指人之‘乐’”后,

《管子·法法》:“凡赦者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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